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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
2023-03-02  基础医学院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规范教研室管理,促进教研室建设,推动我院教学工作,进一步发挥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作用,总结我院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有益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一)凡基础医学院所属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均可参加优秀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教研室的评选:

1.违背师德师风;

2.教研室成员在评选周期内有教学事故;

3.评选期内有违纪违规情况;

4.教研室成员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或过程性考核年度成绩排名在学院处于后5%的教师。

(三)优秀教研室名额根据实际情况按全院教研室总数20%-50%的比例进行评选。

(四)优秀教研室每年度在年终分别从教研室述职汇报(10%)、教学考核(30%)、科研考核分数(30%)、学生工作(10%)党建考核(20%)结果排名中选出。

(五)学生工作。

1.每年开展有针对本院学生的学习科研、就业创业等讲座或沙龙。

2.担任竞赛指导老师,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获得学校评审立项。

二、评选条件

(一)党建与师德师风

教研室主任起模范带头作用,教研室全体教师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作风严谨,为培养合格人才尽职尽责。

(二)师资队伍

1.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2.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培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且效果明显。

(三)组织与管理

1.教研室负责人责任明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教研室有独立的或相对固定的业务活动场所,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学习教育理论,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问题以及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有详实的教研室活动记录。

2.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包括听课、试预讲、教学检查、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和示范教学以及考核等规章制度。

3.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对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有具体安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4.教研室教学文件管理规范,资料及档案健全。

(四)教学与教改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注重教学改革与研究,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有专题研究,并推动了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公开发表教改教研论文,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2.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有校级及以上的精品课程。

3.教学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工作。教研室成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整体优良(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及教学督导评价3个方面),评价结果以教务处认定为准。

4.规范考试管理过程,促进学校的学风、教风建设,达到以考促教的目的,把教学质量提升专项管理规范落到实处。

(五)科创与成果推广

1.教研室全体教师能积极承担、合理分配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研室按教师分类管理的额外工作量来完成教学分配任务。

2.任课教师认真抓好各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教师授课质量评估优秀。

3.充分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优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广泛开展科研活动,注重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教学,科学研究成绩突出。

三、表彰与奖励

评选的优秀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学将对其进行表彰。

四、评选程序

各教研室先进行自评,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学院组织督导专家对各教研室工作进行材料评审、考核量化打分进行综合评价。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办、教学办、科研办、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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