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基础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解剖实验员岗位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科技园(茅箭区上海路)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解剖实验员2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经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名单如下:
廖文举、张伟、贾贤梁、韩超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8:3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科技园1楼(茅箭区上海路)
3、考生现场复审需提交材料:
本人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或高中以后大学期间的所有学习经历等信息要完整),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行程码,身份证,高中以后大学期间各个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
1、个人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介、专业知识背景等,限时5分钟;
2、评委现场提问: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等,限时15分钟。
(二)考核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打分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面试者增加应用能力测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根据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
(三)招聘结果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合同制人员拟聘用人选,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由基础医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指定三甲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防疫要求
1.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面试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主动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一扫两核一测”工作。核酸检测结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其中,考前7天内有十堰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执行“落地检”或“三天两检”措施,即须于考前3天到达十堰市,先做一次落地核酸(保存好检测结果),考试当天持十堰市医疗机构(含十堰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出具的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内没有十堰市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5天内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保存好检测结果),考试当天持十堰市医疗机构(含十堰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湖北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旅居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可以采取线上面试。请考生进一步关注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一切防疫措施以省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3.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悦
电话:0719-8875322
基础医学院
2022年9月15日